这两种数据库系统具有下列共同特点
 1. 支持三级模式的体系结构:
  "数据抽象的三个级别",最早是在1971年通过的DBTG报告中提出的,后来,1975年收入在美国ANSI/X3/SPARC报告中。虽然现在DBMS的产品多种多样,在不同的操作系统支持下工作,但是绝大多数系统在总的体系结构上仍具有外模式、模式、内模式的三级结构的特征。
 2. 用存取路径来表示数据之间的联系:
  这是数据库系统和文件系统的主要区别之一。数据库不仅存储数据而且存储数据之间的联系。数据之间的联系在层次和网状数据库系统中是用存取路径来表示和实现的。
 3. 独立的数据定义语言:
  层次数据库系统和网状数据库系统有独立的数据定义语言,用以描述数据库的外模式、模式、内模式以及相互映象。诸模式一经定义,就很难修改。修改模式必须首先把数据全部卸出,然后重新定义诸模式,重新生成诸模式,最后编写实用程序把卸出的数据按新模式的定义装入新数据库中。因此在许多实际运行的层次、网状数据库系统中,模式是不轻易重构的。这就要求数据库设计人员在建立数据库应用系统时,不仅充分考虑用户的当前需求,还要充分了解需求可能的变化和发展。对数据库设计的要求比较高。
 4. 导航的数据操纵语言:
  层次和网状数据库的数据查询和数据操纵语言是一次一个记录的导航式的过程化语言。这类语言通常嵌入某一种高级语言如COBOL、FORTRAN、PL/1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