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
集合B中的两个8应看作B中的同一个元素,
所以B中只有三个元素,
集合B就是{9,8,7}
。它与上述的集合A是同样的集合,因为元素之间没有次序。
例2
集合G是用递归方法定义的。这个定义是构造性的,可以由该定义求G的每个元素,从而构造出G,构造G的过程是
由1∈G,有{1}∈G
,
由{1}∈G有,{{1}}∈G
这个构造过程是无止境的,因此G的元素是无限多个。
例3
可以反证法证明集合H是不存在的,
假设存在这样的集合H。下面将证明,对某一具体事物y,无法确定y是否属于H。我们以H本身作为这个体事物y,证明中y就是H。对于集合H,必有y∈H或y H,下面分别考虑之。(1)若y∈H。由于y是H的元素,y就具有H中元素的性质
。考虑到y就是H,所以y H。这与y∈H矛盾。(2)由于y不是H的元素,y就没有H中元素的性质,因此y∈y,又因y就是H,则y∈H。这与y H矛盾,两种情况都存在矛盾,所以y∈H和y H都不成立,集合H不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集合论不能研究"所有集合组合的集合"。这是集合论中的一个悖论,称为Russell悖论。
例4
集合D是用集合B来定义的。若x B,则x∈D;若x∈B,则x D
。集合D中的元素是除7,8,9外的一切事物。
例5
集合F和集合B不同。7∈F,但8 F。9 F只是8∈{8,{9}}
和9∈{9}
。集合F仅含有两个元素7和{8,{9}},这两个元素由表示F的最外层花括号包围,并由逗号分隔开,对于以集合为元素的集合(即有多层花括号的集合),应注意集合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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