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
  集合B中的两个8应看作B中的同一个元素, 所以B中只有三个元素, 集合B就是{9,8,7} 。它与上述的集合A是同样的集合,因为元素之间没有次序。
例2
  集合G是用递归方法定义的。这个定义是构造性的,可以由该定义求G的每个元素,从而构造出G,构造G的过程是
  由1∈G,有{1}∈G
  由{1}∈G有,{{1}}∈G
  这个构造过程是无止境的,因此G的元素是无限多个。
例3
  可以反证法证明集合H是不存在的, 假设存在这样的集合H。下面将证明,对某一具体事物y,无法确定y是否属于H。我们以H本身作为这个体事物y,证明中y就是H。对于集合H,必有yHyH,下面分别考虑之。(1)若yH。由于yH的元素,y就具有H中元素的性质 。考虑到y就是H,所以yH。这与yH矛盾。(2)由于y不是H的元素,y就没有H中元素的性质,因此yy,又因y就是H,则yH。这与yH矛盾,两种情况都存在矛盾,所以yHyH都不成立,集合H不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集合论不能研究"所有集合组合的集合"。这是集合论中的一个悖论,称为Russell悖论。
例4
  集合D是用集合B来定义的。若xB,则xD;若xB,则xD 。集合D中的元素是除7,8,9外的一切事物。
例5
  集合F和集合B不同。7F,但8F。9F只是8{8,{9}} 和9{9} 。集合F仅含有两个元素7和{8,{9}},这两个元素由表示F的最外层花括号包围,并由逗号分隔开,对于以集合为元素的集合(即有多层花括号的集合),应注意集合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