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这样的表示方法在欧洲广泛使用。特别是近年来人们研究线性逻辑的证明网络中的"legal Path reduction", "regular path reduction" 以求一个 "cut-free" 的证明时,这种记号系统是基本的设置。
  在一般情况下,在一个自然推理过程中,一个语句是"活的",如果它在整个推理中起一个"前提"的作用。比如说,自然推理系统的第一条规则是
       A
  A本身是"叶"也是根;从逻辑上说我们得到结论A , 因为我们假定了A
  在一个证明中,某一个作为"叶"的语句有可能变成"无生命的"。因为某一语句的某一出现,在证明中已经不需要了。即是说,假定 T 是一个代表证明的树,以A为根,如果删除某些叶,及某些节点,得到的子树仍然是A的一个证明,那么,可以认为这些"叶"是"无生命的"。一个典型的例子:
  ( 引入规则)
   [A]
   
    B
  __________
   AB
  在这个证明中,B上面虚线中有某一个A的出现,已经构成了AB 的证明,因而[A]已经不需要了。在计算机执行的形式证明中,对这样的已失效的前提作记录是十分重要的。

  2.推理规则
  (2)导入规则
  a.∧导入    b.导入    c. 导入
     
   A   B
    [A]
    
     B
     
     A
    AB     AB    a.A
  (3)消除规则
    a.∧1 消除     b.∧2 消除
      
     AB
   ___________
      A
      
      AB
    __________
      B
    c.消除
        
    A   AB
   _____________
      B
    d.消除
      
     a.A
   _____________
     A[t/a]

  3.自然推理系统的可计算语义
  (1) 定义
  a.由一个假设组成的一个推理(2中的第一条推理规则)以一个变元 x 代表。
  b.假定一个推理的最后一步是∧I, 它前面的两个子推理对应于 u[x1,x2,…,xn] 以及
v[x1,x2,…,xn]。那么该推理对应于序对函数 < u[x1,x2,…,xn], v[x1,x2,…,xn] > 。
  c.对应于推理规则∧1-消除,假定在这推理步骤之前的子推理是 t[x1,x2,…,xn], 由上,该函数一定是一个序对函数,那么令∧1-消除对应于函数π1(t[x1,x2,…,xn]),π1 是第一变目投影函数,即π1(x1,x2) = x1。同样,与∧2-消除 对应的函数应是π2函数。
  d.T 引入规则。如果 v 是此规则上面的子推理对应的项(或函数),如果 A 是已经"失 效了"的前提,那么 v 的形式应是 v[x,x1,x2,…,xn], 这里 x 是对应于 A 的变元。那么,将规则对应为 lx. v[x,x1,x2,…,xn]。
  e.T 消除规则。有两个项t[x1,x2,…,xn], u[x1,x2,…,xn] 分别对应于上面的两个子 推理。给定 x1,x2,…,xn 的值,t 是由 A 到 B 的函数, 而 u 是 A 的一个元素,所以 t(u) 是在 B 中的,那么
    t[x1,x2,…,xn]u[x1,x2,…,xn]
  应该是表达消除规则的项。
  由定义 a - e , 有基本等式
   a.π1(u,v) = u
   b.π2(u,v) = v
   c <π1t,π2t> = t
   d.(λx.v) = v[x/u]
   e.λx.t = t 如果 x 在 t 中不是自由变元。
  (2) 举例,给出逻辑与代数计算的一一同构对应。
 例1
        
   A   B
  _____________      等价于推理 A
   AB
  ___________
    A

   即π1(<x, y >) = xA


 例2
       [A]

               
        B       A
  
  ____________   等价于推理B
  A    AB
  __________________
      B
  左边的函数为 (λx.v(x,y))u(x) = v(u(x),y) .
  右边的函数为v(u(x),y)(请自行验证)。
  x代表A,y代表B

  4.Curry - Howard 同构
  (1)类型
    a. 原子类型 T1,…, Tn是型。
    b. 如果 U , V 是型, 则 UV , U×V 是型。
    c. 只有由 a,b 归纳定义出来的对象是型。
  (2)项
  每一个证明将成为一个项。具体地说,A的一个证明将成为型为A的一个项。
    a.变元 x1T , x2T ,…, xnT是型为 T 的项。
    b.如果 u,v 分别是型为 U,V 的项,则<u,v> 是型为 U×V 的项。
    c.若 t 是型为U×V 的项,则π1(t),π2(t) 是项,型分别为 U , V
    d.若 v 是型为 V 的项,xU 是一型为 U 的变元,则λxU.v 是型为 UV 的项。
  (那么,约束变元对应于证明中"失效"了的前提)
    e. 若 t 及 u 是项,它们的型分别是 UV U , 则 tu 是一型为 V 的项。
  依3(1)只需将变元带上它们相对应的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