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有限论域下公式( x)P(x)、( x)P(x)的表示法
我们曾约定个体变元的论域是包含一切事物的集合,由于论域的无限性,给公式真值的讨论带来了复杂性,今将论域限定为有限集,为方便又不失一般性,用{1,
2, …, k}来代表,这时来重新认识一下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
一、论域为有限域时的公式表示法
( x)P(x)
= P(1)∧P(2)∧…∨P(k)
( x)P(x)
= P(1)∨P(2)∨…∨P(k)
按定义( x)P(x)就是一切x都具有性质P,
或说对一切x, P(x)都成立.。论域
D1 = { 1, 2, …, k}
时,就是说P(1), P(2), …, P(k)都成立, 自然有
( x)P(x)
= P(1)∧P(2)∧…∧P(k)
也说是说, 全称量词"乃是合取词∧的推广。有限域下, ( x)P(x)就化成了由合取词描述的命题逻辑的公式。在任意域下,全称量词的作用"相当于"无限个合取词的作用。
按定义( x)P(x)就是至少有一个x具有性质P,或说有一个x,使P(x)成立。在论域为D1时,就是说P(1),
或P(2)或…或P(k)成立, 自然有( x)
P(x) = P(1)∨P(2)∨…∨P(k)
也就是说, 存在量词 乃是析取词∨的推广。有限域下,( x)P(x)
就化成了由析取词描述的命题逻辑的公式。在任意域下,存在量词的作用"相当于"无限个析取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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