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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命题逻辑可建立多个公理系统,我们介绍其中有代表性的一个。
一、初始符号
A, B, C…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命题)
,
∨ (表示联结词)
( ) (圆括号)
├ (写在一个公式之前, 如├A表示A是所要肯定的, 或说A是永真式)
二、形成规则
符合形成规则的符号序列称合式公式。
1. 符号π是合式公式(π取值为A , B, …)
2. 若A, B是合式公式, 则(A∨B)是合式公式。
3. 若A是合式公式, 则 A是合式公式。
4. 只有符合1、2、3的符号序列才是合式公式。
三、定义
除了由形成规则构成的合式公式外, 可通过定义引入新的合式公式。这样引入的合式公式起着缩写和简化表达的作用。
1.(A→B) 定义为( A∨B)
2.(A∧B) 定义为 ( A∨ B)
3.(A B)
定义为((A→B)∧(B→A))
四、公理
公理1 ├((P∨P)→P)
公理2 ├(P→(P∨Q))
公理3 ├((P∨Q)→(Q∨P))
公理4 ├((Q→R)→((P∨Q)→(P∨R)))
这四条公理自然都是重言式。从语义方面讲,├表示它后面的公式是重言式。从语法方面讲,├表示它后面的公式是可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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