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LL(1)文法是无二义的。
  LL(1)文法的含义是:第一个L表明自顶向下分析是从左向右扫描输入串,第二个L表明分析过程中将用最左推导,'1'表明只需向右看一个符号便可决定选择哪个产生式(规则)进行推导,类似也可以有LL(K)文法,也就是需向前查看K个符号才可确定选用哪个产生式。通常采用K=1,个别情况采用K=2。回顾5.1的例5.1~例5.3文法满足LL(1)文法,例5.4~例5.6不满足LL(1)文法。
  对例5.5文法不是LL(1)文法,不能用确定的自顶向下分析。其原因我们也可以直观地对输入串W=ab的下列两种不同推导过程看出,其第一种推导过程可为:
  SaASabASabS,在句型abS中由于S不能推出ε,所以第一种推导过程推不出ab,而按第二种推导过程可为SaASaSab,第二种推导过程推出了ab。在上述两种推导过程中,第一个输入符a的匹配都用了产生式S→aAS,得到句型aAS。这时按最左推导需用A的产生式右部替换A,而关于A的产生式有两个不同的右部,即有两个候选。当前的输入符号为b,第一种推导过程认为产生式A→bA的右部开始符号为b,所以可用bA替换A,使b得到匹配,第二种推导过程认为A的后跟符集合中含有b,所以用产生式A→ε进行推导,用ε替换了A,得到句型aS,符号b由S往下推导去匹配,而关于S的产生式恰有S→b,所以用它推导b得到匹配。
  以上两种推导中,当第二步推导时当前输入符为b,对句型aAS中的A用哪个产生式推导不能唯一确定,也就是导致了这个文法不能构造确定的自顶而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