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5.2 文法的特点是:
  ① 产生式的右部不全是由终结符开始。
  ② 如果两个产生式有相同的左部,它们的右部是由不同的终结符或非终结符开始。
  ③ 文法中无空产生式。
  对于产生式中相同左部含有非终结符开始的产生式时,在推导过程中选用哪个产生式不像例5.1文法那样直观,对于 W=ccap 为输入串时,其第一个符号是c,这时从S出发选择 S→Ap 还是选择 S→Bq,需要知道,Ap或Bq它们的开始符号集合是什么,若c是包含在Ap的开始符号集合中,且不包含在Bq的开始符号集合中,则选择 S→Ap 往下进行推导。同样若c是包含在Bq的开始符号集合中,且不包含在Ap的开始符号集合中,则选择 S→Bq 往下推导,其它情况则为不确定推导或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