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的直观概念
  在给出文法和语言的形式定义之前,我们先直观地认识一下文法的概念。
  当我们表述一种语言时,无非是说明这种语言的句子,如果语言只含有有穷多个句子,则只需列出句子的有穷集就行了,但对于含有无穷句子的语言来讲,存在着如何给出它的有穷表示的问题。
  以自然语言为例,人们无法列出全部句子,但是人们可以给出一些规则,用这些规则来说明(或者定义)句子的组成结构,比如:"我是大学生"是汉语的一个句子。汉语句子可以是由主语后随谓语而成,构成谓语的是动词和直接宾语,我们采用第2章所介绍的EBNF来表示这种句子的构成规则:
  〈句子〉∷=〈主语〉〈谓语〉
  〈主语〉∷=〈代词〉|〈名词〉
  〈代词〉∷= 我 | 你 | 他
  〈名词〉∷= 王明 | 大学生 | 工人 | 英语
  〈谓语〉∷=〈动词〉〈直接宾语〉
  〈动词〉∷= 是 | 学习
  〈直接宾语〉∷=〈代词〉|〈名词〉
  “我是大学生”的构成符合上述规则,而“我大学生是”不符合上述规则,我们说它不是句子。这些规则成为我们判别句子结构合法与否的依据,换句话说,这些规则看成是一种元语言,用它描述汉语。这里仅仅涉及汉语句子的结构描述。这样的语言描述称为文法。